一宗重大涉港官司打赢了

微信图片_20170720122912.png

              一宗重大涉港官司打赢了

周汉基

20129月,根据市政府的决定,中旅集团依法将广州湾时代广场25%股权以5954万元人民币转让给香港某公司,但该公司不依法办理产权转让和外汇登记手续,也不依支付价款,经中旅集团请示上级旅投集团同意,委托我将香港某公司诉诸市中级法院。

香港某公司辩称: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和协议无效,且省政府颁发的《批准证书》已失效和市国资委也同意不再履行股权转让合同,本案又超过诉讼时效。即是其没有付款义务。

在法庭上,我针对香港某公司的无理诡辩,展开深入浅出,依法有据,情理相吻的有力论辩,最后法院釆纳我的意见,判令香港某公司限期15日内向中旅集团清偿股权转让款9594万元,还判令其支付一年多超过500万元的利息,30万元的诉讼费也要对方负担。

   由于判决正确,香港某公司服判不上诉,市中级法院昨天发给我《生效证明函》,证实本案判决已于201762日发生法律效力,中旅集团可申请执行。

    我们胜诉了,这多谢公正严谨的法官!多谢客观公平的国资委!多谢时常关心的旅投集团钟总!多谢紧密关注的中旅集团冯总!我只是勤勉尽责履行代理律师的职责,我还要衷心感谢


0 0评论

版权申明

版权申明:本网站转发作者的图文,旨在让大家共同学习和研讨,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本网站未联系到作者,如有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告知,我们将及时移除转发的该图文。谢!

版权申明,请联系我们!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相关评论

取消
技术支持: 黄河云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