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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一宗感到公平正义的案件
省市两级法院在20年前判决:原市国土局和徐闻县海安国土建设规划局应予偿付海南色亚公司250万元本息。本案已进入执行阶段,上海凯申股权投资中心以50万元受让该债权,也要求市中级法院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 陈伟杰副市长和吴松江局长十分重视,除召集我参与会议研究外,吴局长还委托我出席2018年3月9法庭听证,我当庭指出不能以本局财政预算内资金偿还债务,且经法庭查明虽然有生效的涉案判决,历经信达公司与银建公司、瑞臻公司与凯申中心两次在南方日报刊登《资产权益转让及催收公告》,也经仲裁裁决债权转让给凯申中心,但权利人色亚公司的债权怎样转让给凯申中心,没有转让的合同和有效的证据,我在庭上提出凯申中心受让债权欠缺依据,应驳回其申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的请求。 最后法院采纳了我的意见,以凯申中心没有转让证据驳回了其请求。这是吴局长上任后委托我的第一宗案,也与去年委托我代理市国土资源局的诸多行政案件终审只胜不败,这是人民法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努力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甚感欣慰! 周汉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