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加强律师执业的规范管理

     周汉基


        经本所管理委员会研究和全体同志审议,根据国家发改委、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有关规定,本所制定收接(结)案管理规定、与当事人交谈笔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委托人须知、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授权委托书(民事)、授权委托书(刑事)、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已于2023年9月1日公布实施。

         以上《收接(结)案管理规定》是对律师的收接案和结案统一作出规定,《与当事人交谈笔录》既侧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防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被滥投诉和乱起诉,《法律服务委托合同》是委托关系的确立,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委托人须知》、《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是完善委托的告知和对律师的执业监督,民商事和刑事《授权委托书》,是当事人的委托事项和授权范围。

        以上是本所较完整的委托文书,在实施中遇到新变化和新问题时,我们应随之补充与修正,必须不断完善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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